根据学校“关于优化近期校园疫情防控政策和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”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经研工部、学工部核准后,对寒假学生离楼、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:
1.学生寒假时间为:2022年12月26日-2023年2月16日。
2.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、开楼时间安排为:2022年12月28日封楼,2023年2月14日开楼。
3. 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安排住校,建议学生寒假返乡过节,确因学习、科研等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(原校外住宿学生不作寒假留宿申请)。本学院内留宿学生名单由各学院负责审核、汇总,并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汇总报本部学生社区,并报研工部及学工部报备审核。寒假留宿学生将集中安排住宿。假期中途不能申请留宿,已申请留宿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中途请假离校视为假期不再住宿,待开学后才能返校。
4.寒假留宿申请将采用线下申请的形式。即日起至12月20日,学生可向所在学院进行申请,各学院对本学院内申请留宿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汇总。汇总名单由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后,于12月23日前提交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,经汇总后报本部学生社区,并报批研工部及学工部审核后报学校备案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于2022年12月26日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,具体集中住宿安排情况另行通知(通知公布在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官网“校区通知”上)。最终的假期住宿地址可在各住宿楼宇宣传栏查看。
6.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(切断电器电源、关闭供水阀、关好门窗等)后,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,贴上封条,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。
7.若因疫情等原因学校寒假、返校安排另有规定,则按新规定执行。
党委学工部
研工部
梅山校区管理委员会
物业管理服务中心
2022年12月13日